
NEWS
專利侵權案件原告應提供的證據(jù)
專利侵權案的原告承擔舉證責任,以此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成立,如果原告舉證不能或者所舉證據(jù)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證明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被告的侵權行為不成立,原告的主張便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專利侵權案件的原告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jù):
(1)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頒發(fā)的專利證書,上面記載了“專利權人的姓名”,“專利申請日”,“授權公告日”等信息,可以此來證明自己合法擁有這項專利并且該專利仍在有效期內,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保護。如果原告是通過合法轉讓取得的該項權利,還要提供專利轉讓合同及在專利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證明。
(2)原告按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按期繳納年費的收據(jù)原件,以此證明該項專利是受專利法保護的合法有效的專利。
(3) 原告申請專利時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專利申請說明書的原件,以此證明該項專利的保護范圍及被告方的違法行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4) 證明被告侵犯專利權行為的證據(jù)。如影像資料、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圖紙、施工原始記錄、竣工資料等等。
(5) 提出賠償數(shù)額的計算依據(jù)、證據(jù),該依據(jù)、證據(jù)應當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確定的專利侵權損害賠償?shù)挠嬎惴椒ā?br/> 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shù)額的證據(jù),如專利權人因被侵害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jù)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jù);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專利使用費的1-3倍合理要求賠償數(shù)額。上述賠償數(shù)額可以包括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